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决策部署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工作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推行区域节能评估,确定了首批5个区域节能评估试点,对审查通过的试点地区实行一般企业项目承诺备案制,达到简化审批流程、提升审批效率、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。
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委托,节能降碳中心于2022年2月- 6月组织开展内蒙古首批区域节能评估试点申报受理及专家评审工作,对《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》等5个试点地区评估报告进行评审,邀请节能领域专家、试点地区及所在盟市发改委、编制单位等有关领导参加。各位评审专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节能有关法律法规、规划政策、行业标准等相关政策,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区域节能报告编制指南(试行)》及《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地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暂行办法》(内发改环资字〔2022〕29号)从区域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预期、主导和重点产业节能发展趋势、建筑及设备节能工艺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,就存在问题与试点地区及编制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,最终提出评审结论和建议。
我区第一批区域节能试点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,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区域选择范围,推动更多的地区开展区域节能评估工作,为落实“放管服”要求,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节能审查效率,保障“稳中求进”高质量发展,确保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贡献力量。